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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上午,中国人寿河南省临颍支公司经理白荣川偕同公司有关人员来到沃城镇,亲手将19万余元的理赔金交至被保险人孟先生的父亲手中。
被保险人孟先生,临颍县窝城镇窝城村人,于2009年4月9日晚11时35分从县城回家途中,所驾驶某辆客车沿107国道由南向北行至临颍县固厢段某处时,越过道路中心双实线与由北向南行驶的一辆货车相撞,造成孟先生及妻儿等8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孟先生生前于2008年3月20日在漯河国寿临颍支公司购买了国寿某险种,保险金额为6.378万元。事故发生后,其家属一度沉浸在悲痛之中,至今尚无人报案。中国人寿临颍支公司得知这一讯息后,马上与其家属取得联系,主动了解案情,迅速展开调查,最终认定该案属于公司保险责任范围,按照条款规定的保险金额的3倍进行快速理赔,赔付共计191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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